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操作办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5〕130 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和企业查询便利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现将市级政府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操作办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5〕130 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和企业查询便利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现将市级政府部门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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