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城区居民供水到户价格表
文号:龙发改价管〔2016〕366号
定价机关: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泉市财政局、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分类 | 收费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 /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 / 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 300 立方米及以下) | 到户价格 2.85 元/立方米(供水价格 1.90 + 污水处理费 0.95)
居民生活用水 /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 / 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 301—420 立方米) | 到户价格 3.80 元/立方米(供水价格 2.85 + 污水处理费 0.95)
居民生活用水 /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 / 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 421 立方米以上) | 到户价格 4.75 元/立方米(供水价格 3.80 + 污水处理费 0.95)
居民生活用水 / 合表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到户价格 2.95 元/立方米(供水价格 2.00 + 污水处理费 0.95)
说明:居民污水处理费由 0.40 元/立方米调整为 0.95 元/立方米,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该附件仅列居民档;超计划累进加价、差别水价与工业污水处理费分类分档另见《龙发改价管〔2015〕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