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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松阳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价格监测 松阳县 2023-09-04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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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机关: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09-04 发布)

收费分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依据文件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一档 0-360(含)立方米/年·户第一档气价=县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配气价格;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 1:1.2:1.5 左右的比价确定(原文未列具体数字气价)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二档 360-540(含)立方米/年·户按第一档气价的 1.2 倍左右比价确定(原文未列具体数字气价)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第三档 540 立方米以上/年·户按第一档气价的 1.5 倍左右比价确定(原文未列具体数字气价)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居民采暖用气第三档气量的气价暂按第二档气价执行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低保户」家庭凭民政部门有效证件,计价周期内第一档用气量限额以内的部分,按第一档用气价格优惠 0.50 元/立方米执行;超过第一档用气量限额的部分,按对应的分档用气价格执行
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生活用气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气可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 1.1 倍执行

说明:本文配气价格参照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原文仅给出计价公式与比价关系,未列具体数字气价。具体执行气价见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公示。待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完成后,按《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调整后另行公布。供气企业为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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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收费类型 收费项目(一级) 收费项目(二级)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定价方式 备注
1 管道燃气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第一档 0-360(含)立方米/年·户 第一档气价=县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配气价格;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 1:1.2:1.5 左右的比价确定(原文未列具体数字气价)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定价 本文配气价格参照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原文仅给出计价公式与比价关系,未列具体数字气价。具体执行气价见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公示。待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完成后,按《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调整后另行公布。供气企业为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 管道燃气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第二档 360-540(含)立方米/年·户 按第一档气价的 1.2 倍左右比价确定(原文未列具体数字气价)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定价 本文配气价格参照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原文仅给出计价公式与比价关系,未列具体数字气价。具体执行气价见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公示。待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完成后,按《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调整后另行公布。供气企业为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 管道燃气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第三档 540 立方米以上/年·户 按第一档气价的 1.5 倍左右比价确定(原文未列具体数字气价)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定价 本文配气价格参照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原文仅给出计价公式与比价关系,未列具体数字气价。具体执行气价见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公示。待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完成后,按《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调整后另行公布。供气企业为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4 管道燃气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居民采暖用气 第三档气量的气价暂按第二档气价执行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定价 本文配气价格参照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原文仅给出计价公式与比价关系,未列具体数字气价。具体执行气价见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公示。待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完成后,按《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调整后另行公布。供气企业为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5 管道燃气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低保户」家庭 凭民政部门有效证件,计价周期内第一档用气量限额以内的部分,按第一档用气价格优惠 0.50 元/立方米执行;超过第一档用气量限额的部分,按对应的分档用气价格执行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定价 本文配气价格参照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原文仅给出计价公式与比价关系,未列具体数字气价。具体执行气价见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公示。待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完成后,按《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调整后另行公布。供气企业为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6 管道燃气 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生活用气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气 可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 1.1 倍执行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定价 本文配气价格参照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原文仅给出计价公式与比价关系,未列具体数字气价。具体执行气价见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公示。待管道燃气建设项目完成后,按《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调整后另行公布。供气企业为松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本页内容依据原文整理,具体以官方公布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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