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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88 条收费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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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 | 收费类型 | 收费项目(一级) | 收费项目(二级)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定价部门 | 行业主管部门 | 是否涉企 | 定价方式 | 备注 | 来源文章 |
|---|---|---|---|---|---|---|---|---|---|---|---|
| 丽水市区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第一档 0-360(含)立方米/年·户 | 3.00 元/立方米(市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 2.42 元/立方米时;第一档气价=市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配气价格 0.58 元/立方米) | 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否 | 政府定价 |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区(莲都)。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丽水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丽水市区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第二档 360-540(含)立方米/年·户 | 3.60 元/立方米(市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 2.42 元/立方米时) | 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否 | 政府定价 |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区(莲都)。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丽水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丽水市区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第三档 540 立方米以上/年·户 | 4.50 元/立方米(市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 2.42 元/立方米时) | 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否 | 政府定价 |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区(莲都)。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丽水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丽水市区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居民采暖用气 | 第三档气量的气价暂按第二档气价执行 | 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否 | 政府定价 |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区(莲都)。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丽水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丽水市区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市区「低保户」家庭 | 凭民政部门有效证件,计价周期内第一档用气量限额以内的部分,按第一档用气价格优惠 0.50 元/立方米执行;超过第一档用气量限额的部分,按对应的分档用气价格执行 | 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否 | 政府定价 |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区(莲都)。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丽水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丽水市区 | 管道燃气 | 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生活用气 |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气 | 可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 1.1 倍执行(第一档气价 3.00 元/立方米时为 3.30 元/立方米) | 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否 | 政府定价 |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区(莲都)。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丽水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丽水市区 | 管道燃气 | 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除大用户外) | 最高销售价格(政府指导价) | 最高销售价格=市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最高配气价格 0.70 元/立方米;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综合采购价格暂定为 3.50 元/立方米,市区非居民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 4.20 元/立方米 | 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否 | 政府定价 |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区(莲都)。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丽水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丽水市区 | 管道燃气 | 非居民大用户用气 | 销售价格 | 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气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 丽发改价格〔2023〕148号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否 | 政府定价 | 适用范围为丽水市区(莲都)。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丽水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第一档 0-360(含)立方米/年·户 | 3.00 元/立方米(县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 2.42 元/立方米时;第一档气价=综合采购价格+配气价格 0.58 元/立方米) | 云发改价〔2023〕4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政府定价 | 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云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2020〕4号)同时废止。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云和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第二档 360-540(含)立方米/年·户 | 3.60 元/立方米(县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 2.42 元/立方米时) | 云发改价〔2023〕4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政府定价 | 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云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2020〕4号)同时废止。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云和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第三档 540 立方米以上/年·户 | 4.50 元/立方米(县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 2.42 元/立方米时) | 云发改价〔2023〕4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政府定价 | 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云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2020〕4号)同时废止。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云和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居民采暖用气 | 第三档气量的气价暂按第二档气价执行 | 云发改价〔2023〕4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政府定价 | 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云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2020〕4号)同时废止。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云和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管道燃气 |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 | 「低保户」家庭 | 凭民政部门有效证件,计价周期内第一档用气量限额以内的部分,按第一档用气价格优惠 0.50 元/立方米执行;超过第一档用气量限额的部分,按对应的分档用气价格执行 | 云发改价〔2023〕4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政府定价 | 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云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2020〕4号)同时废止。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云和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管道燃气 | 执行居民生活气价的非居民生活用气 | 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居委会公益性服务场所等,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气 | 可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 1.1 倍执行(第一档气价 3.00 元/立方米时为 3.30 元/立方米) | 云发改价〔2023〕4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政府定价 | 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云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2020〕4号)同时废止。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云和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管道燃气 | 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除大用户外) | 最高销售价格(政府指导价) | 最高销售价格=县天然气公司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最高配气价格 0.70 元/立方米;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非居民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 4.619 元/立方米 | 云发改价〔2023〕4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政府定价 | 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云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2020〕4号)同时废止。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云和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管道燃气 | 非居民大用户用气 | 销售价格 | 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气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 云发改价〔2023〕4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否 | 政府定价 | 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 4 人的,每增加 1 人,每档气量基数每年相应增加 80 立方米。本通知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云和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2020〕4号)同时废止。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健全云和县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 云和县 | 自来水 | 居民生活用水 |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 / 第一级水量(每户每年 300 立方米及以下) | 到户价格 2.30 元/立方米(供水价格 1.90 + 污水处理费 0.40) | 云发改价〔2015〕19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否 | 政府定价 | 数据出自该文的 .docx 附件《云和县城区供水到户价格表》,备案号 KYHD02-2015-0007。 | 云和县城区供水到户价格表 |
| 云和县 | 自来水 | 居民生活用水 |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 / 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 301—420 立方米) | 到户价格 3.25 元/立方米(供水价格 2.85 + 污水处理费 0.40) | 云发改价〔2015〕19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否 | 政府定价 | 数据出自该文的 .docx 附件《云和县城区供水到户价格表》,备案号 KYHD02-2015-0007。 | 云和县城区供水到户价格表 |
| 云和县 | 自来水 | 居民生活用水 | “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用户 / 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 421 立方米以上) | 到户价格 4.20 元/立方米(供水价格 3.80 + 污水处理费 0.40) | 云发改价〔2015〕19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否 | 政府定价 | 数据出自该文的 .docx 附件《云和县城区供水到户价格表》,备案号 KYHD02-2015-0007。 | 云和县城区供水到户价格表 |
| 云和县 | 自来水 | 居民生活用水 | 合表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到户价格 2.40 元/立方米(供水价格 2.00 + 污水处理费 0.40) | 云发改价〔2015〕19号 | 云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 云和县人民政府 | 否 | 政府定价 | 数据出自该文的 .docx 附件《云和县城区供水到户价格表》,备案号 KYHD02-2015-0007。 | 云和县城区供水到户价格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