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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各地低保标准汇总

金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210
调整后标准(元/人·月)
1190
调整前标准(元/人·月)
+1.68%
增幅(增加 20 元)
2026-07-01
施行日期

政策文件信息

文件标题
金华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通知
发文字号
金政发〔2026〕11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GC00-2026-0003
索引号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政策正文

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210元。 调整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190元。 施行日期: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发文字号:金政发〔2026〕11号。 以上为要点摘录,完整原文请查阅政策原文链接。

同步调整的挂钩救助标准

本市文件未同步公布其他挂钩救助标准

下辖各县(市、区)执行标准

下辖各县(市、区)依据本市统一文件执行,点击可查看该县(市、区)标准详情。

查看政策原文

信息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本页内容依据政策原文整理,原文未载明的字段标注「原文未公布」或「—」,具体以官方公布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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