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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低保标准 浙江各地低保标准汇总

婺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所属地市:金华市

1210
调整后标准(元/人·月)
1190
调整前标准(元/人·月)
+1.68%
增幅(增加 20 元)
2026-07-01
施行日期

数据口径与政策依据

本标准依据所属地市统一文件执行,即婺城区执行金华市全市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非县级独立发文。

依据文件标题
金华市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通知
发文字号
金政发〔2026〕11号
查看市级政策原文

本县(市、区)特殊说明

本县(市、区)在市级文件中无特殊表述

金华市其他县(市、区)标准

信息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县级标准依据所属地市统一文件执行,原文未载明的字段标注「原文未公布」或「—」,具体以官方公布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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