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本清单施行日期
2026-04-15
起施行
- 发文文号
- 丽政办发〔2026〕9号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3-09
- 发布日期
- 2026-03-16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ZJKC01-2026-0001
- 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6-1010508533
清单概览2026年版
31
清单项目总计(项)
21
省级统一(项)
10
地方新增(项)
13
服务对象(类)
9
牵头单位(个)
筛选查询
仅看地方新增(已开启,点击关闭)服务对象
当前筛选:服务对象「老年人」仅看地方新增项目,共命中 6 项。
清除全部筛选
老年人 共 6 项
5助餐服务补贴
地方新增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根据地方政策,对辖区内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标准给予助餐补贴。
查看服务内容及标准 ›7老年教育服务
地方新增
关爱服务
市委老干部局
推进老年教育资源整合,加强优质老年学校(学堂)、老年教育特色课程建设,进一步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
查看服务内容及标准 ›8城市公共交通费用减免
地方新增
物质帮助
市交通运输局
对老年人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提供优惠。对60—69周岁老年人予以一定优惠,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
查看服务内容及标准 ›9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地方新增
物质帮助
市民政局
为70周岁及以上的丽水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查看服务内容及标准 ›10景区旅游优惠服务
地方新增
关爱服务
市文广旅体局
为老年人提供景区旅游优惠服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或老年优待证、户口本、市民卡、驾驶证等能够证明年龄的合法证件,免费游览公园、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国有景区;60—69周岁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
查看服务内容及标准 ›11基本项目体检
地方新增
关爱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
为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提供定期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查看服务内容及标准 ›信息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页内容依据政策原文整理,具体以官方公布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