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服务对象:子女为丽水户籍的外地老年人 清单序号 31 省级统一项目

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关爱服务 丽水市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服务内容及标准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申报户口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并已领取《丽水市居住证》的父母,申报户口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龄限制。

政策依据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6年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政办发〔2026〕9号
施行日期
2026-04-15 起施行
查看政策原文

‹ 返回丽水市养老服务清单 政策解读 浙江省各地养老服务

信息来源: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页内容依据政策原文整理,具体以官方公布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