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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省电费收费标准

共 6 条电费收费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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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细项 收费标准 依据文件 备注 来源
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第一档 年用电量 2760 千瓦时及以下部分:0.5380 元/千瓦时 浙价资〔2012〕169号(电价表见浙发改价格〔2019〕527号附件3) 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高峰 0.5680 元/千瓦时,低谷 0.2880 元/千瓦时 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第二档 年用电量 2761-4800 千瓦时部分:0.5880 元/千瓦时 浙价资〔2012〕169号(电价表见浙发改价格〔2019〕527号附件3) 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高峰 0.6180 元/千瓦时,低谷 0.3380 元/千瓦时 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第三档 年用电量 4801 千瓦时及以上部分:0.8380 元/千瓦时 浙价资〔2012〕169号(电价表见浙发改价格〔2019〕527号附件3) 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高峰 0.8680 元/千瓦时,低谷 0.5880 元/千瓦时 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 不满1千伏合表用户 不执行阶梯电价,统一按 0.5580 元/千瓦时 浙价资〔2012〕169号(电价表见浙发改价格〔2019〕527号附件3) 合表居民用户不分档计价 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 1-10千伏及以上合表用户 不执行阶梯电价,统一按 0.5380 元/千瓦时 浙价资〔2012〕169号(电价表见浙发改价格〔2019〕527号附件3) 合表居民用户不分档计价 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 农村1-10千伏 不执行阶梯电价,统一按 0.5080 元/千瓦时 浙价资〔2012〕169号(电价表见浙发改价格〔2019〕527号附件3) 合表居民用户不分档计价 浙江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

电力数据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文件。

本页内容依据原文整理,数据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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